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起草《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域旅游发展。自2016年我市被批准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域旅游发展,把旅游业作为重大发展问题、重大形象问题,作为泰安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的一颗重要棋子来布局。市委崔洪刚书记去年5月份到任后,每次调研、讲话都会谈到全域旅游,对全域旅游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指示、批示。在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赴豫皖浙苏学习交流会上, 崔书记对全域旅游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坚持两个“必须”原则,即“城市建设的一切工作必须把旅游放在突出位置,旅游行业必须破茧而出把为游客需求服务的触角伸向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发改、财政、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充分部门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旅游发展;各县(市、区)、功能区党委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措施,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支柱产业来培育, 全社会关注关心旅游、发展旅游的氛围日益浓厚,旅游业发展合力日益增强,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二)文化和旅游部全面启动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创建工作积极踊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已从创建工作进入试点示范和推广普及阶段。2019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实施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这一系列验收认定文件以《意见》提出的原则和方向为准则,以《导则》为依据,对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验收认定程序、验收认定基本条件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启动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
二、政策出台的依据
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全域旅游发展典型”“把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2019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实施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办资源发〔2019〕30号)、《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对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验收认定程序、验收认定基本条件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018年9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大力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发展精品旅游,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的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旅游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深入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方案》的出台是细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行动指南,是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精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文旅融合、跨界发展的重要抓手。2019年3月,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安排部署全省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
泰安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经过调研论证,结合泰安实际,制定下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政策出台的目的
为切实抓好全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践行旅游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齐心协力,共创佳绩,提升旅游产业综合效益,努力打造“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城旅一体发展、全域共建共享”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严格对照《标准》涉及的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秩序安全、资源环境、品牌影响、创新示范等指标要求,出台了《通知》。《通知》从创建条件、创建任务、创建计划、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强调,积极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系列工作。
四、政策文件出台后的意义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发展精品旅游,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的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旅游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深入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五、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创建条件。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要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主体为县级行政区域。市级创建单位,需有70%的区县验收通过后,才能提出验收申请。县级申请单位须具有1个以上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得分在1000分以上,才具备申请验收资格,由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二)明确创建任务。各县、市、区要严格对照《标准》中涉及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秩序与安全、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创新示范等指标要求,找准差距,细化分工,制定详实的创建工作方案,完善档案材料,精心准备创建现场。要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强化工作创新,扎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重大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旅游市场失信等一票否决项的发生。
(三)明确创建计划。2019年,市里推荐泰山区代表我市参加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验收工作。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统一部署,推荐基本符合验收条件的岱岳区、东平县参加后续创建验收;同时,指导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积极争创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验收条件后,择优推荐申请验收。力争利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70%区县达标,争取我市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行列。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为更好推动《通知》实施,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城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四大工程”,坚持“补齐短板、融合共享、全域覆盖”,强化调度督促,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转型升级;二是抓好“三个一批”文旅项目建设,坚持把大项目建设作为总抓手,强化“双招双引”,重点做好招商策划、招商对接、落地项目推进、现有项目提升等工作,努力构建项目压茬推进、长短结合的梯次结构;三是创建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加强AAAA级以上国家旅游景区的创建力度,推动实行景区动态管理和提档升级,进一步促进旅游景区品质提升;四是强化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体制机制,实行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办案及文旅市场综合整治力度,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五是加大文旅宣传营销力度,持续强化媒体合作,以网络媒体和央视为重点传播渠道,持续推介打造“中华泰山˙天下泰安”“平安泰山”旅游品牌形象,大力提升泰安远程号召力和文旅产业发展大众知晓度、美誉度。
七、政策文件工作要求
市文化和旅游局做好全市全域旅游发展顶层设计,强化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培育示范典型,制定奖励政策。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体育等有关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各县、市、区作为创建主体,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域旅游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精准发力,统筹推进各自区域内工作。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要对照《标准》的各项指标,与各县、市、区同步推进,做到各自管辖区域内各项要素达标,确保我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解读人: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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