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朝阳产业,随着全民参与旅游的时代来临,旅游业步入黄金发展期,同时也是迎来矛盾的凸显期。新时代的到来,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旅游者对旅游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提高服务质量的期待,旅游市场对旅游产品差异化和高品质的需求,旅游产业对旅行社升级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要求等等。这些无一不提醒着我们需要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快旅行社管理升级,保证旅游市场良性竞争,保持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今年以来,国家旅游局把旅游市场整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旅游市场整治方案,重拳打击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非法经营、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了一大批旅行社和旅游从业人员。为引以为戒,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山东省旅行社协会特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以下倡议:
一、坚决抵制,自身做起。全省旅行社企业和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的经营行为。依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不采购、不操作、不宣传、不招徕、不经营的五不原则从事日常经营,一切从自身做起。
二、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坚决不从事超范围经营业务;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对合同中列明的所有事项严格执行,以诚信为本;不使用“黑车”、“黑导”;增加导游、领队工作日志,增设投诉处理专员,建立旅游档案,完善游客信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满意,以客户的口碑树立品牌效应,以品牌赢得市场。
三、文明旅游,引导为先。在团队出行前对游客召开说明例会,在游览过程中依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对旅游目的地进行参观游览,引导游客知荣明耻、文明出行。
四、服务优先,质量至上。要求导游、领队及从业人员以服务为根本,恪守职业道德,正确扮演职业角色;不诱导游客消费,更不能变身导购人员;不使用没有资质的人员从事导游、领队等相关工作;不允许导游、领队有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后果。
广大会员单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旅游事业尽一份责任,为维护“好客山东“的良好形象共同努力。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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