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委(局):
“十一”假期临近,也正值我省旅游社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旅游市场稳定有序,我委拟于近期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一)旅行社是否涉嫌以“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招徕游客,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二)“黑社”、“黑网站”、QQ群、微信群等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或不实旅游产品信息等违法行为。
(三)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点或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
(四)旅游购物店强迫游客购物、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市旅游投诉应急处置情况。
二、督查时间
2016年9月18日-9月30
日
三、督查方式
采取现场抽查、听取汇报与情况反馈相结合的方式。每市随机抽查3-5家旅行社、1家A级景区、1家旅游购物店。
四、督查人员及分组
(一)检查人员
省旅游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和相关市旅游执法人员组成。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张百科总队长带队,检查济南、德州、聊城、菏泽、济宁。
第二组:孙孟春调研员带队,检查泰安、枣庄、临沂、日照、莱芜、淄博。
第三组:郑胜利副总队长带队,检查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滨州、东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按照国办发〔2016〕5号文件要求,主动协调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加大对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反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集中处理一批典型案件。
(二)各市要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完善旅游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旅游投诉,防范旅游纠纷事件发酵为舆论关注热点或群体性事件。同时,要积极引导旅游单位开展诚信服务工作,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国家旅游局将于“十一”前后组织力量对全国各地进行随机和重点暗访,并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专项督查;国家旅游局将根据暗访和督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将予以约谈及问责。希望各市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旅游市场稳定有序。
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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