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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6-10-9 14:00:57  浏览次数: 1188 次

来源:济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上午,济南市人民政府召开“济南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耿建新及市财政局、国税局、口岸办、旅发委、商务局、台办、侨办、外办、边检站、海关、机场公司、中国银行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参加发布会的还有新闻媒体、外资企业、留学生、退税商店和旅行社的代表。会上,市财政局王玉柱副局长介绍了我市落实离境退税政策基本情况,市政府耿建新副秘书长对我市落实离境退税政策提出了相关要求。

 

据悉,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山东省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济南市作为山东省首批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试点城市之一,于2016年10月1日起面向境外游客实施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现已经确定了23家定点离境退税商店,济南遥墙机场是目前我市唯一的离境退税口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作为我市离境退税唯一代理机构,离境退税由设立在办理境外旅客离境手续的离岸隔离区内海关和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所谓的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可申请退税,但需满足四项条件,包括: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最低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按照相关规定,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即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后,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11%的比例金额申请退税,按2个百分点的标准收取手续费,境外旅客实际获得9个百分点的退税额。

 

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将吸引更多的国外游客来济南旅游,同时也将延长国外游客在济南的停留时间,提升境外游客在济南的旅游消费。不仅能为入境游客提供国际化的接待服务,提高济南旅游市场的国际化和便利化,还能促进济南旅游事业和经济社会更加开放发展,也将丰富适合境外旅客的特色旅游产品,增加就业机会,进而带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泉城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是济南市乃至整个山东实现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被普遍认为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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